原标题:南充一司机遭遇10年前罚单 因骑摩托车未系安全带)
市民易先生近日遇到了件让他哭笑不得的麻烦事儿。 他的有效期为10年的A2驾驶证在今年3月16日到期,于是,3月初,他去交警部门办理换证事宜。谁知办理业务时,交警告诉他,2005年的一次违章还未处理。 易先生拿到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二中队在2005年出具的一份《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可一看上面的内容,他就傻眼了。只见上面写着车辆类型为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为川R32754,被处罚人易先生因在2005年10月11日20时13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了相关法规,决定处以50元罚款,记1分。 据易先生介绍,2006年, 他的驾驶证已经换过一次,如果有违章,怎么当时没处理而留到了现在呢? 这次违章显示的时间都已过了10年,他完全不记得自己曾经有过违章未处理的事。更离奇的是,他手里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上,赫然写着被处罚原因竟然是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因为逾期未缴费,易先生的罚款翻了倍,变成了100元。他向办理业务的交警质疑处罚决定书上的内容, 可这位交警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他无奈交了罚款。因为他的驾驶证类型为A2,又被安排了一次学习。 “我一看到这张罚款单,心里就不是滋味。”易先生说,在他印象中,2005年那时候,就算是开小车没系安全带,好像也不会罚款扣分。就算是写错代码了,也该在10年前处理。 现在突然冒出来的这张“罚单”,确实让他摸不着头脑。要是真的有违章,该交罚款当然没问题,可这上面的内容这么不合理,怎么也该给个合理的解释。 记者致电交警二大队,咨询这样的情况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一位工作人员根据车牌号查询后称,由于该被处罚人已经交了罚款,违章记录已经注销了,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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